庭审目击
时间: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将每斤3毛到5毛钱收购来的病死鸡扔进热水锅内烫软拔毛,切掉内脏后扔进注满自来水的池子中简单清洗,随后再销往山东等地加工成白条鸡。就这样,原本散发恶臭的病死鸡成了餐桌上的“美食”。
今天下午,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肉鸡养殖场老板王振发收购加工销售病死鸡案。被告人王振发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简单处理
恶臭病死鸡“起死回生”
2008年,为扩大肉鸡养殖规模,宿迁市宿豫区出台政策扶持肉鸡养殖业。为了分得一杯羹,该区某镇村民王振发就在村里搭建了一个养殖场,开始养殖肉鸡。
由于饲养技术和管理方法不科学,出现肉鸡大批量病死现象,让王振发受到不小的损失。2011年年初,一个收购病死鸡的人来到他的养殖场,以5毛钱一斤的价格收购病死鸡。这不仅让王振发捞回了3000元,也让他打起了贩卖病死鸡的主意。2011年4月,王振发开始雇人为他专门收购病死鸡。
按照卫生防疫要求,饲养的肉鸡在病死后,为了避免成为养殖场内的疾病传染源,应将死掉的肉鸡进行深埋或者焚烧处理。但是,听说王振发收购病死鸡,当地几十家肉鸡养殖场纷纷将病死的肉鸡以每斤3毛到5毛的价格卖给他。为了对收购来的病死鸡进行储藏,王振发把养殖场改建为冷库,还招了一些工人对病死鸡进行加工。
“加工的过程中没有履行任何检疫手续。收购回来的病死鸡随地摆放,清洗鸡肉的水池一天才换一遍水。病死鸡散发的恶臭和水池中浸泡的血水让人作呕。”一名工人说。
2012年3月21日,宿迁市宿豫区农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场查获王振发存放在冷库内的病死鸡20222公斤以及未进行加工的病死鸡8546公斤。根据查获的销售账本统计,仅2012年1月至3月期间,王振发的肉鸡养殖场共对外销售病死鸡达201642公斤。
- 1. 江苏超65万斤病死鸡肉流向餐桌:每斤3毛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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