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处方”——
统一标准 提高门槛 严加惩处
在“病症”已现,“病因”已知之后,治愈中药材市场“顽疾”的这张处方需要多味“良药”。
遏制中药材已经出现的质量滑坡,首先要有统一明确的质量评判标准。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栽培中药材的质量标准,以便引导农民的种植,也使市场监管有据可依,使优良品种得到发扬,不良品种被淘汰。”谷雄军表示,还应及时修订与药典重名的地区习惯用药的中药材品种,以防假冒。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中药材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仍然不高,甚至还发生叫错、认错药名的现象。
“安国中药材市场存在很多因名称错误造成的假冒中药材现象,例如将关黄柏叫成黄柏,将理枣仁叫成酸枣仁,将槲寄生叫成桑寄生,将小通草叫成通草等。”谷雄军说。
为此,河北省加大了对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的培训,先后举办了16期培训班,共有10778人次参加了培训,有7498人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了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资格。
如今,监管人员素质、能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为规范市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假冒中药材由此大幅减少。
除去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外,监管部门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力度也在加强。
6月14日,安国市药监局查处了安国市恒益药材行出售劣药红花,没收其全部劣药,并处500元罚款。
记者在调研时发现,与之类似的其他11起制售假劣药品案件所涉及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的相关信息,被公示在安国市药材交易大厅前的一块小黑板上,据安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亚欣介绍,这是安国实行的“黑名单”制度。
“今年4月以来,我们每周都会对黑名单公示栏进行更新,给购药企业和消费者提个醒。”安国市食药局市场监管科负责人韩士凯说。
记者了解到,以前个别单位销售假药的行为,只能受到经济处罚,触动不了根本利益。如今,销售假药单位和个人会被公示在网络、交易大厅广场公示栏、电子滚动屏幕上,很多消费者就会质疑其质量信誉,不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这样的处罚,与单纯罚款相比,更严厉,也更有效。
与“黑名单”制度并行的还有严格的备案准入制度。
根据《安国市人民政府中药材市场准入制度(试行)》的规定,凡是今年5月1日后申请进入药材中心交易大厅经营的商户,必须先向管理单位登记备案中药材仓储地点、库房数量和库存中药材品种等信息,经食品药品监管局验收合格后签订《中药材经营质量保证书》,才能获得药城管理局颁发的摊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日常监管中,如果发现与备案不符的经营行为,就可以依法规查处,增强了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李亚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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