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扩大深化医改成果,卫生部办公厅6月25日下发关于落实2012年医改任务做好农村卫生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落实2012年医改任务、做好2012年农村卫生工作提出6点要求。
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从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使村卫生室成为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的延伸。
通知明确,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的监管,提高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用药安全。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室完善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举办,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是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二是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三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四是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鼓励各地在新农保的基础上,为老年乡村医生发放老年生活补贴。鼓励各地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
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的指导作用,共同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落实,并切实保证留守儿童、老人等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三是要在推动新增项目规范开展的同时,确保传统服务项目的质量,确保免疫规划等工作不滑坡。四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2012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要达到60%以上。
- 1. 卫生部部署今年农村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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