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民刘博在网上发帖《唐山血站的用血政策令人质疑!亲历者说:让无偿献血者心寒!》讲述自己无偿献血十余年,手术用血报批受阻,家属被要求“互助献血”……
近年来,不少无偿献血很多年的“资深”献血人及其亲属开始因未能“互助”而频频遭遇“用血难”。“互助献血”为何饱受质疑?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又是哪个环节出了纰漏?人们奉献爱心的积极性是否会遭受打击?
“资深”献血人:献血很踊跃 用血很受伤
近日,家住河北唐山市的刘博告诉记者,今年3月,自己因手术医院要求“备血”,但当爱人按照医院指定程序来到唐山市中心血站报批时,却被告知必须参加“互助献血”。
“我爱人和血站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我曾不止一次义务献血,他们说那不管用,这叫‘互助献血’,家属必须要献。”刘博说,由于家属未献血,唐山市中心血站也没批准刘博的用血申请。
1990年,刘博第一次参加单位组织的无偿献血。这些年来,他陆续参加了十多次无偿献血。“这些年我的献血量最少也在2000毫升以上。”刘博说,“在献血的时候从没考虑过用血的问题,自己也希望一辈子都不用输血,可这件事深深地伤害了我的感情。”
血站解释:用血审批与“互助献血”并无必然联系
记者采访了解到,“互助献血”并非新鲜事物。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唐山市中心血站负责人张国强告诉记者,开展“互助献血”目的在于缓解血源紧张。“互助只能是作为无偿献血的一个补充性措施,永远不能作为构建长效采供血机制的主要途径。”
对于刘博申请用血遭拒一事,张国强承认血站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存在问题,但坚称拒绝申请并非因为其家属未参与“互助献血”,而是经多方面考虑后才做出的决定。
- 1. “互助献血”如何避免伤害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