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推动裁军和武器管制的重要权威法律文件,目前已有194个国家签署公约,成为现代史上被接受程度最为广泛的国际公约。亨利·杜南为此获得了1901年首届诺贝尔和平奖。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在108年的发展历程中,从战争救护开始,逐渐发展到卫生救助、社会福利等。随着社会的不断演变,现在的红十字会职能主要包括在灾害和非灾害、紧急和非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救护和救助工作,其核心业务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
如何坚持独立和中立
法治周末:在国际红十字会的章程中,特别强调了这个组织的中立和独立性,其中,关于独立是这样表述的:“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的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始终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在现代政治理念下,中立、独立就很容易被理解为与政府划清界限,摆脱政府的控制。而红十字会的使命决定了这个组织不可能完全脱离与政府的关系,中国红十字会如何处理这种矛盾?
赵白鸽:独立的概念是指必须有自己的原则,具有独立的机制,必须为共同的价值去工作。从本质上说,独立原则应该是形成政府、非政府、公民、企业、媒体共同合作的关系,以达到一个共同目标。
国际上对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作用定位如下———特殊的(Specific)、显著的(Distinctive)和不可替代的(Non-replaceable)。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人道领域内,将红会和政府割裂开来,显然是有偏误的。因为救援和救护是基本的公共服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红十字会在这方面是政府的重要助手。
在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方面,现在做的比较好的是加拿大、英国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国家,例如挪威、瑞典等。他们的特点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红十字会提供资金,同时,红十字会通过议会、媒体等机制参与和影响到人道事业的决策。红会与政府是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
对中国而言,红十字会被明确为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实践也证明,通过与政府建立密切的联系,能够有更强的行动能力,更好地应对灾害和其他人道危机。这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重大灾害应对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因此,在独立的理解上,我认为必须准确把握其本意,并且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我们共同的目标是让更多的易受损害人群得到人道支持和救助。
法治周末:就红十字会的职能而言,它要参与人道主义救助以及公益慈善等活动,比如战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疾病救治等,所需的资金主要来自哪里?官方的资金和民间捐助的资金各占多大比例?
赵白鸽:对中国红十字会而言,有三重赋权。第一重赋权是政府赋权。目前在全世界,像北美的美国和加拿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在70%到80%之间,比例很大,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红会承担相应人道项目的方式获得。在我国香港,政府投入大概占到78%,用于献血、智障儿童、癌症病人的晚期照顾等,情况也类似。我认为,在人道领域,政府应给予相应的更充分的财政保障;同时红会也要切实提升自身能力,来承接政府的公共服务购买项目,履行更多的人道责任。我们正在向这方面努力。
第二重赋权是国际赋权。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会以及联合国机构、其他的非政府组织的捐赠和授权。在网络事件之后,盖茨基金支持900万美元,和我们一起推动了“无烟环境”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二手烟防控工作。
第三重是公民赋权,也就是社会赋权。这是由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捐赠的方式给予中国红十字会定向或非定向的资金,用于人道领域的援助。我认为,第三种赋权不仅仅是赋予我们权利,更重要的是赋予我们责任。
社会捐赠如何使用
法治周末:郭美美事件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后,公众舆论将关注目标集中到红十字会资金运作是否公开透明的问题上,甚至有一些极端言论表示再也不给红十字会捐助一分钱。那么,红十字会的资金到底是如何运作的?
赵白鸽:总体而言,来自政府和国际的资金使用情况还是比较好的,但社会捐赠资金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强。
来自政府的这部分资金管得很严,主要通过预算管理和审计监察两部分来实现,比较清晰和成熟。国际捐助资金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逻辑框架法,从项目的设定、预算和执行,到最后的监督,都有一整套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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