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天使”玩起“躲猫猫”、患者带着录音器看病……近年来,原本在同一战壕与疾病斗争的医患双方有些走向对立,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医闹动辄大闹医院,成为社会管理一大难题。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
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追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据新华社
湖南已出台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
“湖南早在2009年就由湖南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湖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
规定指出,当复杂纠纷调处程序中患方仍不满意,又不同意走其他途径,出现聚众闹事、打横幅、堵大门、停尸等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的行为时,即升级为医闹纠纷处置,由警务室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湖南省医疗纠纷处置暂行规定》,公安机关立即介入,处置各种违法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 1. 对医闹追刑责,能否真正解决医患矛盾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