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药价管控的行动还在继续。记者获得的一份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下一步,对于药品中间环节和医疗机构的价差率,都将做出浮动价格管理。
药价管控的行动还在继续。记者获得的一份“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下一步,对于药品中间环节和医疗机构的价差率,都将做出浮动价格管理。
对于该份文件对药价的管控,业内人士解读为有关部门的管控从三年前的最高零售价“一刀切”,变成了流通环节的“步步切”,总的意思是在每个环节设定一个最高定价。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将由发改委下发,在今年7月份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在支付制度未完善、以药养医无法破题之前,药品的价差浮动不可抹消,“医院、政府投入、患者、中间环节,几方的利益都需要平衡,以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面对眼前的现实情况,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来遏制医疗费用上涨,是可选之路。
分类定价
该份文件显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购进的药品中,5元以下的差价幅度不超过25%,5元到20元的药品,差价率为不超过15%,20元到100元的药品,差价率不超过10%,100元到500元的药品差价率不超过8%,500元到1000元的药品差价率不超过6%.
而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医疗机构零售价格医疗机构购进价格(1+医疗机构销售环节差价率)+医疗机构销售环节差价额。
如某种药品的购进价格为20元,最后医院销售给患者的价格不超过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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