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提成处方药占大头
2006年,为规范药品价格,国家多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其规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并未让药价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1月份,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表示,目前,药品收入仍然是补偿的重要渠道,但“以药补医”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按项目收费和以药补医,也是医生开具大处方、滥检查问题的根源。“十二五”期间将全面革除“以药补医”的弊端。
但对于“以药补医”的弊病,2009年,国家提出新的医改方案,并强调医药分开;2010年,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的盈利模式将由“卖药”向“服务+补贴”转移。
不过,这之后,药品部分的收入,仍然是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渠道。就取消“以药补医”这一话题,记者与昆明市一家公立医院人士电话交流时,他表示,“这个时候谈这个话题很敏感”,“但如果取消以药补医,对医院的收入影响很大。”
而一家省属医院的人士则表示,在医院里医生工资收入的高低,与开具的药品直接相关。她介绍说,医生的收入一般由底工资、开药提成、科室效益奖金及部分额外补贴组成,而护士的工资则是由底工资、科室效益奖金构成。
该人士说,医生可以从所开具的部分药品中,按一定比例提成。“如果别的医院没有的药,本医院在用,则提成相对会更高。”“而产科的一些药品均比外面药店销售的价格要高很多。”
记者采访云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王维生时,他也表示,医生开药提成是客观存在的。
处方药占大头,但在基本药物(零差率售卖)这块就不存在,只有非基本药物方面,才有利润空间。而医院开处方,拿回扣这个问题是很难解决的,也是在医疗机构内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 3. 取消“以药养医”昆明试点已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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