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已经当了两届、十年全国政协委员。十年间,于文明每年都要交同一个提案,那就是关于中医药立法。“有的委员提多了、提烦了,不见改善就不想提了,我要一直提下去。”
在政协委员小组讨论间歇,于文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于文明说,对于中医药立法,虽然年年提,但角度不尽相同,“去年我着重阐述立法的紧迫性、国际形势的‘倒逼’;今年,我要说的是中医药法到底能给我们的老百姓健康、中医院发展、医生医术、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保护以及医改做些什么”。
■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
近年来,青睐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的患者发现,过去“一根针一把草”解除病痛的经验不再适用,中成药和各种西医治疗手段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要想享受到地道的中医服务变得越来越难。
“中医药立法能部分解决这一问题,其他的,则需要搭医改的便车。”于文明表示,目前,特色优势服务淡化、中医医院西化趋势的确存在,但一部分问题出在体制机制上,是把医院推向市场导致医院趋利造成的。下一步医改要破除以药补医,恢复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的本来面目,目的也在于此。
“立法的作用在于,在法律层面上确立对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树立起原则和方向。”于文明认为,一旦医改能触及核心问题,中医药立法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中医药应薪火相承
代有传人才能薪火相传。在中医药领域,师承被认为是最传统、最有效的中医药教育方式。但目前,中医药教育却循着一条与西医并无二致的学院式道路,并引发频频质疑:为什么中医院校出来的学生不会搭脉?不熟悉经典医籍?为什么千人一面、没有流派特点?为什么西医在发展,中医疗效反倒在退步?为什么中医名家越来越少……
“中医药的传承创新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传承出现弱化的现象,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经验的传承缺乏长效、稳定的制度保障,一些中医药的独特、有效诊疗技术和方法未能很好地传承,有的濒临失传。另一方面,以中医药学原创思维为基础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也不够。”于文明坦陈,这些都影响了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
“加快中医药立法,通过法律的形式把有利于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政策措施固定下来,可以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创新。”于文明认为,中医药法可以设立专门的人才培养章节,要求师承和院校教育要并存,鼓励探索师承教育的模式。同时,与教育法、医师法等对接,共同形成合力,为师承教育创造法律环境。
- 1. 中医药立法提案为何一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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