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今年初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取消以药养医”目标,在此次全国“两会”上激起几多反响。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递交的两份相关建议称,将剥离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药房作为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选择3-5家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来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的药事服务,为今后公立医院实施医药分开摸索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
不少代表委员亦有类似建言,事实上商务部此前也作了调研并有所部署。但也有与会者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药品零售企业挑不起药事服务的重担。
更有专家指出,真正做到医药分开,就要放开药品零售市场,取消公立医院对药品销售的垄断地位,这有赖于医改的进一步深化。
医药分开实为分业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认为,“医药分开”的本质应该是“医药分业”,即医疗专业与药品专业分开;医疗机构与社会药房分开;医生开处方与销售药品分开;实现医生开方,社会药房卖药的合理专业化分工。
这样一来,医生以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等医疗行为获得收入,社会药房以药品销售和合理用药咨询服务赢得发展,彻底切断“医”与“药”之间的经济联系。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医药合业。早在十年前左右,所谓“三驾马车”(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医改思路之下,国务院文件上就已明确提出实施“医药分开”。2002年国家发改委还曾启动了有关试点,但因政策不配套而未能推进。
2008年10月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时,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就曾在有关建议中提出,先从大中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开始,逐步取消门诊药房。今年正值“十二五”开局、医改新三年启动之时,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再次建言,并列举数零售药店的优势。
协会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现有社会药房约40万家,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数量仅为3.27万个;2010年各类药店服务约为130亿人次,同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4.85亿人次。而社会药房还有营业时间长的优势,据此协会认为,零售药店的服务更为便利。
从经营品种而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限于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地方增补药品,而零售药店品种大多在3000个左右,大型药店品种可达6000种以上,消费者的选择更多。并且即便在“零差率”政策之下,零售药店的价格也更有竞争力。
此外,把药房剥离给药品连锁企业,还有助于降低医疗机构的成本。业界人士告知记者,药房成本一般占医疗机构总成本的1%-3%。
- 1. 代表委员激辩医药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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