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段时间曝出河南郑州消费者购买双汇肋排用热水清洗时水面浮出肉蛆事件之后,近日,又有北京消费者食用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时发现肉蛆,并导致食用者腹泻、呕吐。而在上述事件发生之后,双汇集团回应均为“产品合格”。
事件回放一:5月27日,郑州,消费者清洗双汇肋排惊现肉蛆
5月27日19点31分,微博网友“joe-cn371”发布微博,详细描述了自己买双汇猪肉产品遇到蛆虫的经历。
该网友称,5月27日上午11点05分,他从河南省郑州市政七街和丰产路交叉口向东100的双汇连锁店买了肋排回家,用热水洗时水面漂起几十只肉蛆。
双汇的专用袋子上,“趴着8条白色的不明虫体”
小票显示涉事商店为“双汇连锁784店”,大肋排0.828千克
随后这位消费者端着锅找到双汇索赔,结果店员称:“没事,还有人专门吃这东西呢!”后又来了两位女士,一名自称是郑州的经理,一名自称是漯河总部的负责人,来郑州参加百花路分店开业的。两人都表示此为猪肉的正常现象,每只猪的排骨热水烫了都会有。在店里现场烧开水,用热水烫了从冷藏柜中拿出的肋排,并没有出现肉蛆。后又改口称“有的猪有,有的猪没有”。
有媒体就此事联系了双汇公司。当日晚22时许,双汇公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锅里的肉汤上漂着白点儿,但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店里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真有异议要去质量监督局做个检测。
双汇集团回应:“产品合格”
针对消费者称“用热水洗双汇肋排和脊骨时,锅内水面上漂浮有几十只肉蛆”的事件,6月7日,双汇在其集团网站上发布了"肋排事件"检测结果公告”,称郑州市工商部门对涉事连锁店内封存的留样产品和正在销售的部分冷鲜肉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合格。
双汇发布的公告称,2012年6月6日,双汇方面收到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送达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出具,编号为SHFDO120603901AP-1、SHFDO120603901AP-2、SHFDO120-603901AP-3。检测项目包括铅、无机砷、挥发性盐基氮、镉、总汞、林丹、滴滴涕、六六六、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判定结论合格,所检项目符合GB2707-2005、GB2763-2005和农业部193号公告的要求。挥发性盐基氮是用于评价肉质新鲜度的理化指标,每100g肉不能超过15mg,双汇产品抽样产品和当日封存产品中的检出含量为6.68mg,产品合格。
- 1. 双汇接连出现肉蛆事件 回应坚称“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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