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8日,缪先生在福安穆阳镇某食杂店购买了一箱生产日期为3月24日的娃哈哈爽歪歪营养酸奶,价格为40元。在喝到第10瓶时,无意间发现瓶子底部有一层黑色砂状的不明沉淀物。
5月8日,缪先生在福安穆阳镇某食杂店购买了一箱生产日期为3月24日的娃哈哈“爽歪歪”营养酸奶,价格为40元。在喝到第10瓶时,无意间发现瓶子底部有一层黑色砂状的不明沉淀物。缪先生当即与商家联系,但是商家推脱不予解决,14日缪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
福安穆阳工商所接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召集食杂店经营者、供货商及缪先生进行调查,现场打开余下的酸奶饮品,证实情况属实。工商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消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供货商同意一次性赔偿缪先生经济损失800元,余下14瓶酸奶饮品当场销毁。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塑装食品时,一定要注意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临近保质期,最好不要购买。同时,一定要保存发票以及各种收费凭据,以便在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后进行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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