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代表:你想知道外包装为何粗糙,去荷兰问生产员工
丁女士曾多次拨打娃哈哈售后电话,均被告知“耐心等待,会有相关人员来处理”。2011年11月21日,一位名为李实的娃哈哈公司区域经理找到丁女士协商解决,并拿出一张检验日期为7月21日的检验报告给丁女士看,称奶粉没有问题。丁女士对产品包装、包装颜色、防伪标识、封口工艺等问题向李进行了询问。
据李解释:产品包装不同是因为使用了剩余的的包装盒,而颜色偏白可能是由于太阳光照射造成的。此外,防伪标识是激光打印,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遗漏。当丁女士提到封口工艺不同时,李说:“因为我是销售人员,对于生产线上的问题我无法一一回答你,对于包装的问题就此为止,如果你想了解我们的包装为什么如此粗糙,这是生产线上的问题,你到荷兰去问生产员工!”
(图为:奶粉包装及颜色、防伪标识、封口工艺存在的问题)
工商局:工商部门不具有调解职能
据丁女士讲,在此之后,娃哈哈公司先后多次派工作人员与其接触,除了道歉外,对奶粉是否有问题只字未提。其中一位叫游一平的工作人员,希望丁女士不要找媒体,不要找网络,再过一个星期会给丁女士答复。
此后,当地醴陵市工商局从中调解,找到丁女士问其有什么要求,丁女士回答说:“关于赔偿,我们也有自己的底线。第一,娃哈哈公司必须承担宝宝的住院费用,住院落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然后还有陪护费和精神损失费以及中间的交通费电话费等等;第二,也是参照三鹿奶粉的赔偿方案之一,由娃哈哈公司负责人写下保证书,宝宝18岁之前由肠胃引起的疾病由娃哈哈公司负责承担相关费用。至于娃哈哈公司愿意以哪一种说法进行赔偿我不干涉,但是达不到我的底线,就请开具证明,证明我们所购买的问题奶粉是由娃哈哈公司原装进口。我们再找网络,媒体为我们寻求事情的真相!”工商局把丁女士拉到一旁,软磨硬泡地说:“他们出具的证明能证明奶粉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找媒体你们举证很难,没证据媒体也帮不了你,找网络,网络上每天发帖的成千上万,别人不会看的。现在,娃哈哈公司愿意出几千块钱,当然不能说是赔偿金,只能说是慰问金,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丁女士拒绝,并要求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此产品为娃哈哈公司原装进口,厂方代表同意,并说要一个星期才会有书面材料出具到工商局。
2011年12月23日丁女士找到醴陵市工商局,工商局竟说产品已经送检,丁女士惊讶,为什么产品送检叫上了经销商,叫上了娃哈哈公司却没叫上自己?于是丁女士问送哪了,工商局说省里,叫她在家等结果就是。丁女士又问什么时候会有结果,工商局说有了自然会通知。
丁女士气愤的对记者说:“产品送检不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吗?当一件又一件事实证明,他们的包装有问题,辩解检验也可能有问题,那么我凭什么还相信,他们的产品会没有问题?”
为此记者向醴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证实,该局回复称“在调查过程中,本局执法人员从未进过调解,而是依法依程序进行调查,执法人员的职能是进行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具有调解职能,本局消费者委员会是专门的调解机构,也从未受理过此事的调解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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