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化妆品自然而然成为众多女性的必备消费品,成年女性往往花费巨资在化妆品的购买上。货真价实,消费者自然没话讲,但如果花费了大价钱购买品牌化妆品使用后过敏,消费者往往不能接受。
消费者反映:遭受宝洁公司电话“骚扰”
期间,消费者李小姐再次致电本频道,李小姐表示:“他们几乎每天都会换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询问我的年龄,还有使用情况,并说会赔偿,却需要我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我表示我是去小诊所看病,并没有发票,只有诊断书,但他们却说如果我不能提供单位开的收入证明、请假条以及医生的确诊证明,他们就爱莫能助了。
我做为一个消费者,而且是女人,我现在使用他们产品后几乎毁容了,还要被他们这样轮番的审问,他们的态度和口气都像是在逼问我,我实在是受不了宝洁公司这样的售后处理方式。
我能提供我购买的产品、过敏的照片、购买时的发票,以及医生的诊断书,他们如果非要这样质疑我,审问我,我只能继续投诉了。”
1月13日,工作人员致电消费者核实情况,李小姐表示宝洁公司最终答应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1元等费用合计2100元左右。同时,李小姐最后表示他们的1元精神损失费也实在是欺人太甚!
福州消费者协会:福州消协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任何物品时一定要保留购物发票,以便维权。
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不应因为使用、接受商家的服务而受到损害,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而导致购买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出现一定后果后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失。因此,如果消费者确实因为使用此化妆品后出现过敏以及造成精神损失,经相关质检部门检验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依法进行合理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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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玉兰油过敏 宝洁1元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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