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宣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昨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目前已经对成都市内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摸底,并未发现有企业生产下列33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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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公告中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盐、噻苯咪唑、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1-丙醇、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单乙醇胺、二氯异腈氰尿酸钠、凡士林、硅酸钙铝、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钾、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铁粉、五碳双缩醛、亚硫酸铵、氧化铁、银、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钠等33种产品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
同时,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上述33种产品,企业已生产的上述33种产品,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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