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搜索
首页 > 健康快讯 > 医药广角 >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染艾”拟列入职业病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染艾”拟列入职业病

字号:T|T
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3-01-23来源:健康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1月22日,卫生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目录中拟新增职业病17种,删除职业病1种,整合2项开放性条款,另外有16种病种的名称被调整。其中,新增的职业病包括了此前广受关注的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染艾”拟列入职业病

根据征求意见稿,职业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肿瘤2个分类变化最大,分别新增5种和4种疾病。在职业性化学中毒分类中将原有2项开放性条款合并为“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同时,由于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故删除杀虫脒中毒所致职业病。

调整后的《目录》将包括130种职业病(含4项开放性条款),仍然将分为10大类,其中3类分类名称作了调整:将尘肺改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将职业中毒修改为职业性化学中毒;将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修改为职业性传染病。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此次《目录》调整遵循的是目录调整原则和职业病遴选原则。其中,目录调整原则包括适应我国现阶段工伤保险承受能力、保持目录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目录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等;职业病遴选原则包括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或剂量反应关系、对疾病有可靠的医学认定方法、能够明确界定职业人群和非职业人群、该病患者大多数为职业人群、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和患病人群。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相关阅读
返回网站首页 我要打印此文 推荐给朋友 收藏此文章
[重要]本文仅供参考,详情请遵医嘱或咨询医师
  • 信产部ICP备案:京ICP备15063272号-2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5393号 Copyright © 2009 - 2016 263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