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观点
杜绝“拒收”关键在转变观念提高能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内容是“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吴尊友说,医院的技术能力以及医护人员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误解、歧视等,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被拒收的主因。四川省人民医院创伤外科副主任医师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基于医疗行业的基本伦理,仅仅因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这一点而拒绝为感染者做手术(当我们完全拥有这种手术能力时),是绝对错误的。江华说,应加大对医护人员消除艾滋病歧视的教育。
有艾滋病防治专家提出,艾滋病病毒与乙肝、丙肝病毒的危险性是同一个级别的。但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往往要多过对乙肝的恐惧。要消除恐惧和歧视,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艾滋病科普宣传。
职业暴露风险也是医生不愿接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原因。据了解,今年仅北京地坛医院骨科、妇产科、外科、麻醉科在为艾滋病病人手术中,发生的职业暴露事件就有5起。
“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医护人员存在的职业风险、缺少相应的政策层面的补偿机制的支撑,是艾滋病病人就医难、手术更难的问题所在。”一位医院管理者称。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绝大多数传染病医院由于受到人、财、物的限制,综合实力都无法满足传染病患者的多方面医疗需求,虽然可以通过加强各地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来解决传染病患者就医难、手术难问题,可是单凭传染病医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江华提出,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各省(市、区)通常经由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系统进行医疗救治。而历史上传染病医院是为应对急性传染病而设立的,这一传统导致大多数传染病医院的外科系统不发达,很多传染病医院只能施行门诊手术或普外科常规手术。这就出现了问题:艾滋病是一种涉及多系统器官的慢性传染病,患者接受治疗的过程长达数十年,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需要外科治疗的状况,而一旦需要大型外科手术,就常常难以在传染病医院中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现行体制下,较高水平的神经外科、胸心外科等专科是由大型综合型医院建立并运行的,但这些医院,目前又较少参与艾滋病病人的临床诊疗工作,能力缺失导致医务人员有可能不愿接诊艾滋病病人。
北京地坛医院院长张永利说:“事实上,在国外发达国家并不存在独立的传染病医院,而是在综合医院的专门区域收治传染病患者,如肺结核、艾滋病、肝病等。我国要借鉴这一理念,把传染病救治纳入常规医疗体系,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传染病职业暴露知识培训,这样可以真正让传染病患者就医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从事传染病工作人员的补偿,解决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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