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42票赞同、1票反对、两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第三次送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如无意外,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第3次送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有专家指出,新法的某些部分仍不够明确,比如自愿原则没有完全明确,自愿是怎么体现比较模糊。另外,新法里没有明确指出精神卫生的治疗、康复和预防在财政资金上应该由谁来承担。
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42票赞同、1票反对、两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第三次送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如无意外,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1985年卫生部在四川、湖南选派专家起草《精神卫生法》算起,历经27年,中国有了自己的第一部《精神卫生法》。
这部延宕27年,被寄予保护精神病人权利、厘清精神科医生权力边界的法律的出台,背后既有世界卫生组织的推动,也曾在医学界与法学界引起广泛的讨论。虽然仍有不足,但该法最终确立的“自愿性治疗”已经得到普遍认同,中国的精神卫生立法也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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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精神卫生法被指未完全明确自愿原则
- 2. “难产”,一直是《精神卫生法》多年来最显著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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