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获悉,由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日前已经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报告》指出,自《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出台以来,新一轮医改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如期全面完成了三年医改各项任务。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层群众感受最深
《报告》指出,经过三年改革,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1年年底,城乡居民参加3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2012年提高到240元)。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都提高到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保障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98%的统筹地区建立了门诊统筹。
药价降幅大、看病报销多是三年基层医改让百姓受益最多的一大成效。《报告》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本次医改的一大制度创新,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提前实现改革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撬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2011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建立起了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等五大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束了几十年以药补医的历史。
《报告》称,三年来,中央投资630多亿元,支持了3.3万所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各级政府也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条件改善最明显的时期。经过三年建设,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面貌焕然一新。
《报告》指出,全国城乡普遍实施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7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国家首次为城乡每一位居民提供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提高到25元。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17个国家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超过2000家公立医院,开展了改革试点,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积极推进,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推行,多元办医格局加快推进,积累了有益经验。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0年的35.5%,预计2011年继续下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
- 1. 三年医改各项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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