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4日发布中国2011年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2.5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约1.6亿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14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641万人。
企业不愿意给农民工购买保险,其实很好理解,因为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降低经营成本,所以没有依法承担责任,也不愿意承担法定义务,就没有给农民工购买国家法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加上,地方政府为了提高GDP,把廉价劳动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势资源,以吸引企业投资。因此,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偏向于企业,而忽视农民工参保率问题,职责履行不到位、不积极,没有严格依法要求企业为农民工购买保险,更没有依法对没有给农民工购买保险的企业进行惩处,由此助长了企业敢于不给农民工买社保的嚣张气焰。
然而,有不少农民工自己不愿意购买保险,即使企业愿意给他们购买,他们也不愿意购买。一方面一些农民工收入本来就不是很高,没有能力缴纳过重的社保费用,一旦缴纳了社保费用,将直接影响生活。另一方面很多农民工对政府缺乏信任,不相信社保制度,认为与其将社保费缴纳给政府,不如留在自己手中更放心,所以不愿意参保,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遇冷就很能说明这一点。
除此以外,笔者认为农民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保制度本身存在制度障碍,阻止了农民工缴纳社保的意愿和信心,尤其是对于小农思想比较强烈的农民工而言。
众所周知,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国转移的办法,允许职工养老保险全国转移。但是,按照各地实施办法的规定,社保费用能够全部转移的只是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而单位缴纳的资金只能转移部分,还有部分单位缴纳的资金必须留在转出地。而单位给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本身属于农民工工资的一部分,而且还不少,一旦农民工要转移社保就必须损失一部分资金,就使得一些农民工宁可让企业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直接作为现金发放到手,也不愿意拿去缴纳社保费。要知道,转出地截留下来的社保费用相当于农民工一个月工资。
笔者认为,提高农民工社保参保率,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一方面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查企业给农民工购买社保情况,对于没有依法购买社保的企业要给予严惩。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保转移制度,应当允许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与个人账户资金一样,全部转移,减少农民工的损失,以提高农民工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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