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搜索
首页 > 健康快讯 > 医药广角 > 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一律吊证

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明胶一律吊证

字号:T|T
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2-04-23来源:健康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国家质检总局1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立即对所有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

国家质检总局1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立即对所有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的生产企业;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非法将工业明胶作为食用明胶销售的;对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将工业明胶销售给食品和药品生产企业的,一经查实,均立即责令或配合有关部门责令企业停产,立即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近期发现的部分企业违法使用工业明胶的情况,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对所有食用明胶的生产企业、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等开展“四查”。

一是对所有食用明胶的生产企业认真检查。要求企业详实报告明胶生产销售的情况,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和台账,并抽样检验企业产品。二是对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企业详实报告使用明胶生产产品的情况。检查企业原材料的来源、进货台账、所生产食品添加明胶的用量,抽查企业使用的明胶原料。三是由省级质监部门统一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使用明胶的加工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和专项抽查,若发现产品中铬含量异常情况,要立即对该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分析研判。四是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所有的明胶生产企业(包括工业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写出自查报告,并检查使用原料、生产加工过程和销售台账。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相关阅读
返回网站首页 我要打印此文 推荐给朋友 收藏此文章
[重要]本文仅供参考,详情请遵医嘱或咨询医师
  • 信产部ICP备案:京ICP备15063272号-2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5393号 Copyright © 2009 - 2016 263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