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基层综合改革
●建立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为基层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
《规划》要求,持续扩大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继续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
地方政府要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中央财政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加快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2012年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采购政策。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到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 1. 国务院发布“十二五”医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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