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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农合意外伤害“先补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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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2-03-29来源:健康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意外伤害补偿一直是新农合工作的难点。等查清原委再补,会影响参合农民的利益;而先行予以补偿,又加大了新农合基金的风险。近日,安徽省太湖县出台2012年新的意外伤害补偿政策,实行先补再究的方式,以切实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

意外伤害补偿一直是新农合工作的难点。等查清原委再补,会影响参合农民的利益;而先行予以补偿,又加大了新农合基金的风险。近日,安徽省太湖县出台2012年新的意外伤害补偿政策,实行“先补再究”的方式,以切实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

由于意外伤害可能存在“他方责任”的问题,此前意外伤害的补偿需先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然后公示,再根据调查结果予以补偿。但因意外伤害存在原因复杂、外调任务重、调查取证难、医药费用控制难度大等原因,参合农民获得补偿比较困难。太湖县在新的意外伤害补偿政策中,取消了对意外伤害先调查公示再行补偿的政策,实行意外伤害补偿承诺制、补偿公示制及责任追究制。

具体操作办法是:意外伤害患者住院时,定点医疗机构须认真记录受伤原因、时间和地点;经办人员不仅要认真核查意外伤害的真实性,还应如实告知补偿对象套取新农合基金需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患者或委托代理人签订“太湖县新农合意外伤害无他方责任补偿承诺书”后,即可结算补偿。补偿时患者应提供住院发票原件等材料,且在发生意外伤害出院的参合年度报补。补偿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如有疑问或举报投诉的,由县合管中心负责组织调查;涉嫌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按法律程序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另据安徽省规定,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持证重度残疾人、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及农村低保户(仅限A、B类),因意外伤害住院,按住院医药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55%计算;其他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均按住院医药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45%计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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