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3月22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全省医改重点。会议确定,今年该省将进一步加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确保医改顺利推进。
3月22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全省医改重点。会议确定,今年该省将进一步加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确保医改顺利推进。
在此次会议上,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等5个文件,在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明确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
据悉,今年该省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政策性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6%,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6%,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5%。同时,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元、5.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今年,该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40元,新增的15元由省级财政承担70%,州(地、市)、县(区、市)级财政承担30%,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全省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包含了所有的地方病、慢性病和高原病;年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同时,将全面取消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省财政一次性给予50%的补助,其余50%由两市财政足额拨付;在重点抓好14所试点医院改革同时,下半年该省72个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
该省还将建立城乡居民重特大病统筹基金,将重特大病范围由国家的20种扩大到21种。在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400元中按人均30元标准设立重特大病医疗保障基金,患重特大病的人员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对家庭困难人员由民政给予大病救助。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