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厅发布关于规范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决定规范和新增了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昨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厅发布关于规范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决定规范和新增了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次规范医疗服务项目72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9项。同时将2008年以来的涉及医疗价费的如甘价费〔2008〕377号文件等7个价费文件废止。
三四人间床位费(乙类)每床每日的基准价为20元,五人间以上床位费(乙类)每床每日的基准价为15元。省管各医疗机构的三四人间和五人间以上床位费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叶酸测定(化学发光法)每次基准价60元,胃蛋白酶原I测定每次基准价80元……
同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基准价格试行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0日止。试行期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价格部门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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