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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纠纷化解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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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1-09-23来源:健康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回溯同仁血案,会发现医院和行凶者都曾尝试通过相关渠道解决纠纷,但却中途受阻,最终导致悲剧性的结果。面对医疗纠纷增多的现实,寻找可行的沟通和化解路径,成为当务之急。

回溯同仁血案,会发现医院和行凶者都曾尝试通过相关渠道解决纠纷,但却中途受阻,最终导致悲剧性的结果。面对医疗纠纷增多的现实,寻找可行的沟通和化解路径,成为当务之急。

■医疗纠纷日益增多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医疗纠纷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72%的医院出现“闹医”,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7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在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赔偿案件中,无过失补偿或超高赔偿案件超过20%;北京市卫生局信访案件的80%以上为医疗纠纷案件,重复信访、群体信访、非正常上访比例居高不下。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已有的医疗纠纷处理难度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处理3条途径(诉讼、行政调解、医患双方协商)中,诉讼解决耗时长、成本高、难度大;行政调解需要患方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一般不愿走鉴定程序,因此近些年通过行政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极少;医患双方协商即“私了”,往往导致医疗机构迫于无奈采取花钱买平安的做法,使得赔偿数额居高不下,“闹医”现象日趋严重。

“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我们也期盼能够有更加公正、公平、高效、便捷的医疗纠纷调解方式。”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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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调解亟待进一步推广

如何及时疏导医患矛盾、化解医疗纠纷,各地一直在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其中,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被视为一种可行的路径,卫生部、司法部等多部门还专门召开会议,推广这一调解模式。

在北京,实际上早已有这一模式存在。2005年,根据《关于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和北京市卫生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北京市60%的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由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专职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进行。

“原来的调解方式是,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要对认定结果进行再次确认。例如,如果我们认定医院的责任占80%、赔8万元,而保险公司认定的责任占60%,保险公司就赔付6万元。然后我们再跟医患双方沟通。”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方介绍说,由于经费来源是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很难摆脱替保险公司省钱和对医院过错认定过程中掺假的嫌疑,其公正性亦受到医患双方的质疑。

2011年5月30日,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医调委接受司法局工作指导,接受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从制度上保证了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刘方说,在调解过程中,独立的医学专家会深入参与医院方面的过错认定,对病历进行分析,从中发现有可能造成过错的相关的一些病历材料,做成文字病历摘要,然后由调解员初步判定医院的过错。医调委对于医疗损害过错的认定,实行专家合议制度,对于复杂、疑难、争议较大的纠纷,医调委可以召开调解听证会,最终由医调委主持签署调解协议书。

刘方介绍说,在认定前期是医学专家参与,后期由法学专家更多地进行因果关系分析,即病情结果是否和医院过错有因果关系。确定责任后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签字,之后医调委与医方沟通,医方的过错是什么,应赔偿多少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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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调委调解不了的再交给法院”

截至9月15日,新成立的北京医调委共接待来电来访735例,接到调解申请545例,较其前身北京市卫生法学会下设的调解中心去年同期接到的调解申请增长了43.04%。其中受理调解468例,案均索赔30万元左右。已结案件182例,其中赔偿案件63例,占34.62%;零赔案件106例,占58.24%;中止案件11例,占6.04%;转诉讼、鉴定案件2例,占1.1%。已结案案均赔偿2.28万元。

“现在,只要看到我们这个机构的信息,患者会主动找到这里来。”刘方说。

但是,对于北京同仁医院发生的血案,刘方在痛心的同时也表示无奈。因调解机构法律地位所限,调解工作缺乏与诉讼的衔接,经过调解的案件一旦医患双方再提起诉讼,法院便会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因二者所参照的标准未统一,所得出的结论往往存在差距,这往往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同时也大量耗费社会成本。

“要是以后还有人遇到类似的无限期休庭怎么办?”刘方呼吁,应该将人民调解作为医疗纠纷的法定前置程序,经医调委筛选,解决不了的纠纷,再交给法院处理。“但是必须得立法,光靠呼吁没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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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医患关系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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