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搜索
首页 > 健康快讯 > 医药广角 > 四川为新农合基金管理“堵漏”

四川为新农合基金管理“堵漏”

字号:T|T
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1-09-16来源:健康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保障参合农民利益,四川省卫生厅近日印发了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的行为规范,违反规范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罚。

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保障参合农民利益,四川省卫生厅近日印发了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的行为规范,违反规范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罚。

小编推荐:专家呼吁尽快修订食用油标准

规范明确,参合资金上缴或划入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不得以虚报参合农民人数等手段套取财政资助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新农合补偿金;不得违反新农合基金“封闭运行”规定,不得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补偿费用之外的其他用途,更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新农合基金;在新农合医疗服务中,不得截留病人,擅自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隐匿、伪造、涂改、销毁医疗档案资料;不得伪造、借用新农合医疗证申报补偿,不得采取伪造病历、处方、收费票据等资料,或虚构健康体检事实及挂床住院、少收费多报销等手段套取新农合基金;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核申报材料,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套取新农合基金等。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相关阅读
本文关键词: 四川 新农合 医疗
返回网站首页 我要打印此文 推荐给朋友 收藏此文章
[重要]本文仅供参考,详情请遵医嘱或咨询医师
  • 信产部ICP备案:京ICP备15063272号-2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5393号 Copyright © 2009 - 2016 263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