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工商银行拒不赔付
银行卡里的钱被盗刷后,急于用钱的董历丽立即聘请律师,向工商银行索赔,并认为自己已尽到对银行卡和密码的保管义务,存款被盗刷的原因是银行安全防护系统不严密,银行应当进行赔付。
1月31日,董历丽跟随律师来到工商银行加州支行。“支行负责人见到我后,对我很客气,说会将此事向上面汇报。等上面回复后,再进行赔付。可是等了几天还是没有结果。”董历丽说。
2月6日,董历丽再次来到工商银行加州支行,但这次支行负责人的态度却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银行没有任何过错,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定我们该赔付,我们再赔付。
董历丽随即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商银行返还卡里被盗刷存款并支付利息。法院拟定开庭时间为4月26日,但该日她到法院后被告知:因为银行要去澳门取证,开庭延期。
6月25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法庭认定董历丽持有的是真卡,且其本人从未去过澳门,澳门刷卡时使用的是伪卡;认定银行未能提供董历丽存在过错的证据,也未能提供澳门刷卡时的签名。但截至目前,法院仍未对此案件进行宣判。
其实,董历丽的遭遇并不是孤例。记者通过“银行卡盗刷维权联盟”获悉,仅该联盟中就有10余名储户的银行卡被盗刷,受害者被盗金额从数千元到数10万元不等。该联盟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普遍存在银行卡盗刷维权难问题。
质疑:钱存银行不安全?
“我的钱存在银行,银行卡就是唯一的凭据,卡未离身,钱却没了,我现在急着用钱,银行对我不予赔付,法院又迟迟不宣判结果,我的损失谁来承担?以后谁还敢把钱存在银行?银行称自己无过错,难道是我的过错?”董历丽质疑道。
针对董历丽的质疑,工商银行加州支行行长王晶告诉记者,此事已经交由分行来进行处理,她对相关情况不太清楚。记者随即联系到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宣传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称,领导这段时间很忙,过段时间再做答复。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授陈鹏飞称,储户和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管储户银行存款及个人信息的义务。储户使用银行卡期间不存在遗失或保管不当的过错,银行方面应当及时赔付储户的损失,银行可在案件侦破后向盗刷银行卡的行为人追偿。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廖成林认为,银行卡被盗刷事件,暴露出国内银行在服务理念方面的滞后。他建议:一是银行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现有的银行卡进行升级,增加被盗刷的难度;二是银行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在消费者利益最大化中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相反;三是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让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
- 2. 要钱:工商银行拒不赔付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