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随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谜底终于被揭开:购物控刘艳,经常将留有自己电话、地址的网购物品外包装随手扔到小区的垃圾桶旁,被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的陈海平无意中盯上,招来杀身之祸……
网购狂随手“散财”
快递单泄露个人信息
陈海平,1988年6月出生于福建省平和县。2010年7月,大学毕业后,陈海平的求职之路屡屡受挫。
2011年4月中旬,陈海平路过小区居民楼下的垃圾桶旁,发现一个被人丢弃的邮寄名牌皮包的外包装袋。包装袋上粘贴的邮寄包裹单还完好无损,邮寄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赫然在目,收件人正是“刘艳”。一天后,他发现垃圾桶旁边又扔了一个邮寄包装袋,收件人同样是“刘艳”,袋子里还露出一件新衣服,上面显示价格“598.00”。
求职不顺的陈海平,想到对方把刚买来的新衣服就这样当垃圾随手一扔,心里有些愤愤不平。但是对捡到的这件衣服,陈海平却暗自窃喜,当晚把衣服作为家教的“报酬”送给了女友。
此后,陈海平经常能看到“刘艳”扔在垃圾桶旁的邮寄物品的各种外包装袋。如此高频率地出现“刘艳”的名字,陈海平还真对她有点上心了,推想她一定是个网上购物狂,生活过得非常滋润的女白领。
凶手多次踩点
确定女子是独居
陈海平推测得没有错,刘艳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淘宝控”,无论是衣服、手提包、化妆品、护肤品,她都喜欢在淘宝网上购买。
刘艳经过努力升迁为公司经理,薪水水涨船高,可压力也如影随形。此后,为了减压刘艳疯狂迷上了网购。
网上的东西良莠不齐,刘艳难免会买到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她扫一眼,看不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连包装都懒得拆,就随手丢在楼下的垃圾桶了。刘艳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这种“无意”之举,居然会招来杀身之祸!
2011年5月15日,陈海平路经刘艳扔包装盒的垃圾桶旁,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刘艳居住的那幢居民楼,发现一名年轻女子正在三楼阳台上浇花,他猜测她就是刘艳。此后每次经过此处,他都发现,阳台上晾晒的衣物都是年轻女子的衣物,陈海平更加肯定刘艳是一名独身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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