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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曝惠氏将不合格奶粉拆了重装罐 律师: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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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3-04-27来源:城市信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作为深受广大消费者信任的惠氏奶粉,生产车间到底是什么样的?是不是真如他们的广告语所说的那样:吃了惠氏,健康快乐每一天.返工粉或许是广大消费者第一次听说,然而这里的工人每天都能看到,工人告诉记者:返工粉就是从生产线上回收来的不合格奶粉,集中拆包收集起来,等待着下次再用。那么,这些奶粉质量如何?有没有问题?

返工粉合不合法?

律师:不管何时用均涉嫌违规

那么这样的返工粉被重新利用是否可以呢?

记者采访了青岛市海旭律师事务所的高律师,高律师告诉记者:“由于该企业生产的是特定人群的奶粉,以婴幼儿为主,所以其生产标准应该更加严格,把不合格产品拿回来重新使用,对于产品中的营养素会有破坏作用,其中包含质量问题、营养学的问题,还有价格、价值的含金量问题,他们回收从生产线上下来的不合格产品时,对其卫生控制是否严格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企业向产品中添加返工粉的问题,应该提交质量监督局检测,对返工粉重新使用,不仅存在食品安全卫生隐患,而且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以诚信为本,加强自律。”

随后记者咨询了苏州市法律快车网的赵律师,他说:“如果仅仅是食品生产日期打印错误,在工厂应该就能够改回来,奶粉生产企业把这种不合格奶粉不管是不是包装问题,拿回来重新利用的行为涉嫌违规。”

对于返工粉,记者才也采访了青岛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是第一次听说。

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回收的食品都要登记销毁,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回收来的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管回收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也不管生产加工出来的成品是否合格,始终是违法行为,规定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原料。对于重新回收利用的食品生产企业一经发现就要查处。”记者了解到,这种返工粉是不是回收食品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八十五条规定,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一经发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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