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15日,广州消费者以农夫山泉在广州销售的产品不执行广州地方标准为由起诉农夫山泉;就在同一天,被农夫山泉指控是一系列负面事件幕后黑手的华润怡宝也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
瓶装水标准繁多 执行遭质疑
尽管农夫山泉的产品质量是否合规、所遵循的标准又是否合法还很难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现行的瓶装水标准确实存在着不小的问题。除了瓶装水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外,还有各种企业标准都在不同的地区和产品间执行。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瓶装水种类品牌繁多,标准也各不相同。中新网昨日报道显示,浙江瓶装饮用水地方标准为DB33/383,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为GB8537;国家饮用瓶装纯净水标准为GB17323。另外还有Q/QCSYL0001S、Q/14AO240S、 Q/AAAG0002S等各种企业标准。
对此,新华网16日报道认为,负责任的企业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的标准,甚至是最为严格的那个标准,同时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如果“农夫山泉”产品质量可靠,就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国家标准。弃国家标准不用,却用比国家标准更为宽松的地方标准,难免引来公众批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京华时报》10日报道称,事实上,这份现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不仅远远不及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且即使与浙江过去的标准相比,也略显逊色。如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005mg/L,现行标准比旧标准要放宽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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