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很多消费者表示,对于洗衣用品最完美的标识方式就是在成分常用术语之后打个括号附上该成分的化学名称。
产品化学成分是否该明示
记者看到在国家2010年开始实施的化妆品全成分标识管理当中,洗手液属于全成分标识范畴的品类,而洗衣液却没有被纳入其中。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由于洗衣液属于新兴品类,目前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的商标范围品类里并没有“洗衣液”,而是只有“液体洗涤剂”。此外,目前我国日化行业共有中国香料香精协会和中国洗涤用品协会两大协会,其中,护肤品、洗发水等品类由中国香料香精协会,而香皂、洗衣粉、液体洗涤剂等品类则是由中国洗涤用品协会分管。所以,在标准制定上,可能也会存在区别。
那么,洗衣液等用品全成分标识是否有必要?部分专家表示,卫生洗涤用品“全成分标识”很有必要,所有产品都应该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并按照成分的添加含量排列,成分名称则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标注。实行“全成分标识”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信息,以方便消费者避开自己过敏的原料,消费者有权知道其购买的产品是否安全。
更有专家指出,卫生洗涤用品70%都含有某种化学物质,而洗衣粉、洗衣液等是健康隐患最大的一种。如果某些有隐患病的携带者或有过敏源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或接触到这些没有标注成分的洗涤用品,出现了不适感或生病等问题,谁来替他们埋单?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洗衣液全成分标识并没有多大意义,很多消费者并不认识那些化学名称,全成分标识只是为了专业机构检测和监管方便。目前国家并未规定必须要在洗衣液、衣物柔顺剂等用品中标明成分,企业能主动进行部分的成分标识已经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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