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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35年独生政策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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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5-10-30来源:京华时报浏览: 编辑:263h
编者按】“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昨天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宣布了这一重大决定。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中国人口与生育政策的又一次历史性调整。至此,实施了3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

□北京现状

31至35岁妇女申请最多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了解到,自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至2015年9月30日止,北京市“单独二孩”申请数和办证数分别为53034例和48392例。

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已通过“单独二孩”审批(已办证)的育龄妇女年龄段分析,截至9月30日,25岁以下年龄段育龄妇女270例,占总办证数的0.56%;26-30岁年龄段为11437例,占总办证数的23.63%;31-35岁为27435例,占56.69%;36-40岁8334例,占17.22%;41-45岁818例,46岁以上98例,分别占总办证数的1.69%和0.20%。

申请数量低于最初预期

记者了解到,2014年,全市共收到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30305例。今年前9月共有22729对夫妇进行了申请。

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之初,北京市曾预估每年分娩量增加4万至5万,给公共卫生服务造成一定的压力。但截至目前,北京市单独二孩的申请量远低于预期,曾一度出现连续四个月下降的情况。

自去年8月北京市定期公布“单独二孩”申请量以来,8月至11月曾呈现申请量逐月降低的趋势。其中8月申请量为2976例,9月为2683例,10月为2334例,11月为1812例,12月申请量有所反弹,为2227例。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此前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政策最初实施,可能会有很多人持观望态度,并不会马上去申请,度过观望阶段后,就会出现较为热烈的情况,随后申请量会有所减缓。”此外也有专家认为,由于当时将要迎来羊年,传统观念也会对生育量有所影响。

昨天,人口学者黄文政表示,符合普遍二孩政策的家庭远多于“单独”家庭,所以全面二孩政策对于短期生育率的提升将大大超过单独二孩。他推测,2016年应出现再生育申请高峰,但很多申请者是高龄母亲而未必能如期生育,实际出生人数会明显少于申请数。

□相关反应

引发热议反应不一

放开二孩的消息公布后,引发了许多市民的关注热议。昨天,新浪微博发起“全面二孩”调查,截至昨晚9点,近3万人参与了投票,其中39%的人选择不会,32.8%表示会,还有28.2%的投票者选择了看情况。

今年29岁的李女士正是选择“看情况”的近三成人中的一员。目前,李女士正在北京市一家事业单位就职,儿子刚刚满两岁。“我和丈夫是很想要一个女儿的,也觉得两个孩子的年龄差距最好不要太大,但是仍然不能立马决定要二孩。”李女士介绍,抚养孩子所需的费用、还要同时兼顾工作,是她最大的顾虑。

与李女士情况不同,此次放开二孩的政策让一些70末、80初的妇女既动心又迟疑。“之前一直想要,但是政策不允许,现在政策放开了,我年纪却已经上去了”,已经34岁的一位独生子女母亲表示,由于自己即将步入“高龄产妇”阶段,所以再要二孩不仅是自己“想不想”,更多是要问医生自己还“能不能”,“我知道年龄大了,产妇和孩子都容易出问题,所以一定会做好各项检查,健康才是第一位的”。

也有不少市民对这一政策出台表示支持。“终于等到二孩全面放开了!”今年37岁的杨先生有个3岁的女儿,从小生活在大家庭的他觉得有兄弟姐妹很幸福,成长有陪伴,遇到事情有人商量。由于夫妻俩都不是独生子女,不能生育二孩,一想到女儿从此孤单长大,总觉得很遗憾。得知二孩全面放开后,杨先生说,为了孩子的成长更完整,会考虑再生一个。

□网友说

网友“孑然一身:一个时代结束了,你我都是见证者。

网友“白兰度C”:今夜无人入眠。

网友“Leem777”: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让中国陷入一个“人口坑”,要走出这个坑,当务之急就是调整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二孩,取消社会抚养费……

网友“倔强的小豌豆儿”:不想生,疼爱不过来,感觉我的宝宝只有她一个。

网友“按快门的新吧唧”:把一个生育文化变成不生育的文化,难;当一个民族接受了不生育的文化,再想让她生,更难!

□生育政策大事记

20世纪70年代

倡导“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

中央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

中央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

中央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

中央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013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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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独生子女 二胎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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