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搜索
首页 > 健康快讯 > 社会热点 > 乙肝女学生烧炭自杀 学校否认强迫其住单间

乙肝女学生烧炭自杀 学校否认强迫其住单间

字号:T|T
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5-04-30来源:新京报浏览: 编辑:263h
编者按】吴昕怡 女,福建福鼎人,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大一学生,2015年4月10日,她在学校单间宿舍烧炭自杀。在学校的一次义务献血之后,2014年12月6日,她被查出大三阳,系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3月7日,被安排进单独的学生宿舍居住。

事实+

乙肝病毒日常生活中不传染

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是指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很少有肝病相关症状与体征,肝功能基本正常的慢性乙肝病毒(HBV)感染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乙肝患者中占到了70%至80%,但是他们的肝功能正常,在日常生活中不治疗,不服药,不隔离,可以正常工作,但却倍受歧视,不少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敢恋爱、结婚或生儿育女。

事实上,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具有传染性,主要看乙肝病毒DNA的情况。如果乙肝病毒DNA为阳性,则具有较强传染性,而乙肝病毒DNA为阴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性小或无传染性。乙肝病毒主要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

2007年卫生部文件曾明确阐述“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2010年卫生部又发《通知》要求,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除卫生部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相关阅读
本文关键词: 大三阳 乙肝 乙肝病毒 自杀
返回网站首页 我要打印此文 推荐给朋友 收藏此文章
[重要]本文仅供参考,详情请遵医嘱或咨询医师
  • 信产部ICP备案:京ICP备15063272号-2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5393号 Copyright © 2009 - 2016 263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