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搜索
首页 > 健康快讯 > 医药广角 > 广东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须缴费至退休且满15年

广东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须缴费至退休且满15年

字号:T|T
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3-04-24来源:新快报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修改稿)》昨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终审,终审稿明确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光是先前的由10年延长至15年,而且应当缴纳至退休。条例实施后参加的,退休时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还须看缴纳年限是否符合累计满15年且在广州满10年,否则仍须继续缴纳,或只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资金监督:

四招看住大家的“救命钱”

为增加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运运透明度,此前公布的二审稿中提出成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保公咨委)。该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卫生专家、社会保险专家和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代表组成。

对此,终审稿中明确:社保公咨委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监督:(一)每年听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二)定期检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四)要求有关单位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有关事项作说明。

社保公咨委及其组成人员有权对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单位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提个醒

单位欠缴社保费的职工有权要求补缴

根据终审稿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缴,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职工本人。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缴,或向社保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机构投诉。

自欠缴保险费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欠缴之日起三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可予追溯享受欠缴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不予追溯享受欠缴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由负有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负担。

本文导航
  • 2. 四招看住大家的“救命钱”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相关阅读
本文关键词: 广东 缴费年限 社保 职工医保
返回网站首页 我要打印此文 推荐给朋友 收藏此文章
[重要]本文仅供参考,详情请遵医嘱或咨询医师
  • 信产部ICP备案:京ICP备15063272号-2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5393号 Copyright © 2009 - 2016 263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