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中面临三难
刘堃告诉记者,在打击非法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中,卫生部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难题。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基本可以杜绝未经许可擅自超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行为,但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比如美容机构、养老机构、私人出租房屋等)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比较困难。
“这些黑诊所地域分布广、地点隐匿,面对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往往‘跑’为上策,或者根本不配合检查。造成了行政执法中出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绝迹的三难局面。针对无证机构,必须多部门执法,尤其是公安部门的介入。”刘堃说。
针对网络黑中介,深圳市卫生监督局2013年建立了与深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和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的合作监管机制,及时关闭涉及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宣传网站。刘堃说,但相关网站数量太多,异地网站、境外网站等,成为目前的打击难点。
“卫生部门只能处罚医疗机构,权力有限。而非法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涉及多个领域,并且形成利益链条,只有更高层面立法,由卫生部门牵头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才有保证。”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协和医学院社会科学系主任翟晓梅教授认为,辅助生殖领域乱象也折射了目前在社会监管、打击非法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行为的系统配套工程上存在缺陷,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翟晓梅接着举例说,由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那么如果不属于医疗机构呢?网络黑中介的泛滥正是钻了法律空子,这一现象更加提示我们推动从更高层面完善相关法律。”
也有专家认为,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能干的是惊天动地的买卖,最终只被打几下屁股完事儿了。”
疏堵结合满足合理需求
“只要有需求,仅靠惩罚,地下交易难以根治。除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还应疏堵结合满足合理需求,专项整治还应包括将需求引向正规的医疗机构。”乔杰建议,给赠卵者本身获卵的数量限定一个最低值,比如赠卵者如果留下6个或8个以上卵子自用,其余的卵子可以自愿捐给他人,这样的做法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既可以对赠卵者自身的成功率有一定保证,同时也保证了所捐赠卵子的质量相对好一些。
乔杰说,另外可不可以考虑建立卵子库,本着自愿原则,已经生育过的妇女把卵子捐赠到卵子库。目前,我国卵子冷冻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卵子库的建立可以考虑在一些比较大的城市,逐步满足部分不孕不育患者的需求。
为了建立辅助生殖管理的长效机制,日前,原卫生部网站、健康报网站以及《健康报》刊登了全国经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358家医疗机构名单。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及各地审批情况,该名单将进行动态更新。
乔杰认为,利用庞大的计划生育三级网络加强对育龄妇女的宣教是个管用的办法。“让妇女知道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怀孕,不想怀孕时给她避孕的指导,准备怀孕时给她健康知识,如果有生育愿望而努力1年~2年后未果,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而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黑名单’与 ‘白名单’,防止患者流向黑诊所。”
“公众对代孕、在非正规机构捐卵、私自服用促排卵药的风险都知道吗?是不是公众所有的需求都是合理的?为什么要进行辅助生殖技术整治?”翟晓梅表示,还应通过媒体宣传及多种形式将与这些问题相关的知识向公众传播,以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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