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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规定医患双向签字不送“红包”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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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2-08-06来源:新华网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对于卫生部此举,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用明文规定告诉患者和医生,送红包和收红包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是必要的。

解决医生劳务价值不能得到体现的问题,必须靠政策解决。比如现在医药分开,增设医事服务费就是往这方面走的一步。“医生不是不能谈钱,关键是要靠自己的知识、技术、劳动合法、公正、体面地取得应有的报酬和地位。”

有人担心自己不送红包就可能得不到好的服务?贾继东说,主要是因为医患间缺乏信任。医院的运营体制存在问题,非营利性医院客观上存在趋利性,医院自身的运营、发展全靠自己去挣钱。而医院自己挣钱的来源主要不是靠技术,而是靠卖药和检查费用,因此过渡用药和检查一定程度上存在。目前,医药分开的改革就是要革除这一痼疾。

有医生说:“现在是不拿‘红包’的都很清贫,拿‘红包’的活得反而很滋润,这样下去很可怕。”贾继东认为,在当前这个体制下,医术越高超,医德越高尚,挣钱越少的问题确实存在。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说,患者找不到好的医生,或者做一个手术要等很久,因此送“红包”成了解决稀缺资源的手段。尽管“红包”确实起到了补偿医生收入的作用,但医生待遇问题不应该通过“红包”来解决。

桌上协议与桌下改革并举,杜绝“红包”或可期

多位专家表示,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医生不收“红包”,有更高的合法收入,拿“红包”的医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磊等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医务人员收红包,相当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触犯了刑法,是犯罪行为;送红包也是行贿行为;如果有医务人员表现出“不给红包就不好好手术”的态度,就是罪上加罪,变成“索贿”。

但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生因为收受“红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便被查处,也至多是做违纪处理。许多地方出台了规定,一旦发现医生收受红包将予以开除,但业内人士表示,收“红包”较多的基本都是医院业务骨干,医院怎么可能开除这些人呢?所以很多“禁令”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贾继东、北京儿童医院血液病中心主任医师郑胡镛等认为,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约束力,行之有效的是严格的法律约束和监管机制。在欧美等法律体系发达的国家,医生和律师、教师等都是高社会责任的职业,对这些职业的监督体系非常敏锐,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格处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郑胡镛认为,调整现行的医生收入体系,正确评价医生的劳动价值是解决医生“收红包”和根除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关键所在。贾继东等医务人员认为,政府在进行制度安排时,必须充分考虑医生的收入,保证医生在接诊某个具体病人时,在具体的医疗行为时,不一味地想自己的收入。这才是合理的制度安排。

贾继东、刘国恩认为,从更深层次来看,还是需要解决医疗供给不足的问题。卫生部门要想办法开放医疗市场,解放医生,为其提供有效的平台,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加大医疗服务供给量。

还有专家指出,除了医疗系统内部的改革外,还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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