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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药材“浙贝母”用硫磺熏蒸致其含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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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2-05-23来源:中国广播网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浙贝母,这个被称为浙八味之一的浙江产中药材,有着清热化痰、润肺止咳的功效,眼下正是浙贝母收获的季节。

村民们说,知道硫磺熏出来的有毒,所以他们根本就不吃。这些浙贝基本上由外地客商来收购。

农民:我们自己吃新鲜的,硫磺熏过不好。有些宁波人感冒了,到这里买新鲜的。

记者:就是有一股味道,好像硫磺气味。那它烧完了还要加?

农民:对,烧完了再加。

据当地两个购销站的负责人介绍说,有不少客户指定要硫磺熏蒸过的浙贝母。一些村民因为用石灰加工贝母,去年的贝母至今还没有卖完。

记者:一般都哪儿多?

购销站:一般都是安徽、广州下来的。

记者:哪儿买的多啊?

购销站:安徽的。石灰也有,硫磺也有。硫磺卖的多。

就在昨天(21日),鄞州日报刚刚在头版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称:浙贝母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日前在鄞州区全面展开。整治活动将于8月底结束,从根本上遏制浙贝母硫磺熏蒸现象。但记者采访发现,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口号之下,存在监管真空,打击效果甚微。

昨天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药监科工作人员周南兰介绍说,二氧化硫熏蒸在1994年的药典里是允许的,2010年版的中国药典里就把这个方法取消了。农户这一边,超出了药监局的职权范围。主要监管责任还是在农林部门,因为这是属于农产品初级加工。

周南兰:农户这一块,超出了我们的职权范围,没有办法。我们药监局不能出面跟农户说你不准,这个主要在农林部门。它的粗加工已经归到农林局去了,以前可能部门之间存在交叉,但今年的文件出来已经明确划给他们了。

而当记者来到鄞州区农林局的时候,产业指导科的徐武军向记者表示,贝母的初加工肯定归食品药品监督局来负责。

记者:我们去了药监局那边,说初级熏这块儿是归咱们这儿管。

徐武军:任何事情都要有依据对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哪一个、哪一句提到了这个粗加工是我们的?没有。种植环节里面,肥料、农药这一块是我们进行指导的。到最后新鲜贝母从田里挖出来,这个期间的贝母去检测如果不合格,我们是有监管、指导责任的。

关于硫含量是否超标,药监科工作人员周南兰表示:本身国家对二氧化硫的含量没有一个标准,去年出了一个意见征求稿,是150PPM。这是国家的一个征求意见要求。

随后记者专程采访了宁波某医药公司的经理。经理表示,贝母在经过硫磺三天三夜的熏蒸后,含量会高出征求标准很多。

经理:硫含量很高,肯定是超了,都1000多毫克了。

其实鄞州区有关部门此前也针对硫磺熏蒸做出过整治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问题主要出在哪儿,想必他们自己并不难想到。当硫磺熏蒸的贝母流向市场的时候,损害的是人们身体的健康。希望相关的上级部门尽快理清头绪、堵住监管的漏洞,保证浙贝的质量安全,不要让治病的药变成了慢性害人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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