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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患者输血时感染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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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63h.com发表时间:2012-03-27来源:中国江苏网浏览: 编辑:Jerry
编者按】15名白血病患者在南京住院治疗期间,因输血先后感染上丙肝病毒。忍受着双重病痛折磨的患者毅然向医院和血液中心提出索赔。

法院组织调查,医院和血液中心均无任何问题

患者和亲属将矛头直指江苏省某医院和南京某血液中心。法院组织调查却发现,血液中心在采血环节、医院在用血环节都不存在任何问题。那么,会不会是血站的血液来源出了问题?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我国健康人群中,有3.2%的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丙肝初期症状不明显,一些丙肝病毒携带者往往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爱心,献了污染血。也就是说,丙肝病毒检测存在“窗口期”和“漏检率”,在“窗口期”内,即使采供血、用血等各个医疗环节工作人员都百分之百恪尽职守,传染的风险也无法完全排除。

而所谓“窗口期”,即患者感染丙肝后,3-6个月内无法在其血液中检测出丙肝病毒。而“漏检率”,则是指使用现有试剂,无法100%地检测出丙肝病毒,总有5%左右的“假阴性”、“假阳性”反应。

法院调解:被告给予患者适当经济补偿

一边是病贫交加、亟待救助的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庭,一边是殚精竭虑、救死扶伤却无辜被告上法庭的医院以及依法履行了自己职责的血站,法律该何去何从,道义又该何去何从?

面对这份冲突,主审此案的法官、鼓楼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沈菁表示,现有血液检验技术的限制,使得窗口期内病毒无法检测出来,如果简单地依据血液监测合格标准来判,医院和血液中心并无过错。但如果判决驳回15名患者的诉讼请求,对这些因输血染上丙肝病的患者也很不公平,更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医患之间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沈菁说服医疗机构合理处理这起纠纷,劝导患者清楚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经过数十次的调解,最终医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江苏省某医院和南京市某血液中心根据各个患者的实际情况,给予了适当的“无过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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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丙肝感染 赔偿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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