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6名犯罪嫌疑人摘取51枚肾脏器官,出卖后获利1000多万元。近日,因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器官贩子、手术医生等互相勾结的16人被海淀区检察院起诉。
“供体”不知器官去向
据“供体”张某介绍,他被带到出租房后,暂时生活在那里,与他一起生活的还有很多供体,被郑伟“供养”,“都在等着配型。”
据介绍,部分供体手术后,从麻醉中醒来,自己的一枚肾脏已经被取出,“不知去了哪里。”
办案方介绍,在审查过程中,很多“供体”文化水平不高,出于经济上的需求而卖肾,大多都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感觉是公平交易。
另据了解,郑某从“供体”处取得的肾脏,用于与供体配型成功的买家进行移植手术,多由本市正规医院完成。
【名词解释】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组织卖肾流程
在网上发布买肾信息,通过QQ群等聊天工具和供体谈价
谈好价钱后,接应供体安顿在暂住地“供养”,后带到医院进行肾脏配型检查,同时,联系受者(买家)谈价
联系团伙中的外地正规医护人员,准备手术
将供体带到租用的手术室或位于别墅改建的摘肾基地进行手术摘肾,新鲜肾脏被送往医院用于病人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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