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疑检查结果有误
“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个检查如此敷衍了事”,陈琳姗的父亲陈发元激动地说,孩子出生后,他特地去找了其他医院的医生看彩超。医生明确告诉他,“彩超上面的婴儿面部有明显的唇线缺失。”陈发元开始怀疑医院的检查。
在反复确认彩超图片与报告结论不符后,2012年12月9日,陈发元带着报告单、印有彩超检查的门诊费用明细单等材料到了珠海九龙医院。“我只是想讨个说法,同时要求医院支付外孙女唇裂的手术及修复费用,大约30万元”。
一次次等待无果后,陈家人再一次拨通了医院电话。这一次珠海九龙医院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有什么事情找我们医院的律师去解决,走法律手段,这样频繁打电话过来妨碍我们正常工作”。在医院单方面拒绝协商后,陈琳姗及家人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今年4月2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5月20日将正式开庭。
律师:医院有过失责任
“医院在检查过程中必然存在着过失责任”,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青在了解该医疗纠纷的情况后告诉记者,孕妇陈女士本着为了解孕期婴儿的具体状况的目的到医院检查,一旦在该医院进行了该检查项目,医院就必须向陈女士解释该检查的利弊包括失误。
“其次,该医院提供的四维彩超检查,其检查项目中就包含了胎儿表面成像检查。据了解,这种四维彩超能够让医生更好地判断胎儿是否存在唇腭裂、四肢发育畸形、脑膜膨出、脊柱裂、腹壁裂等先天畸形。通俗来讲,医院提供的检查项目和陈女士的检查目的是统一的,也就不存在误会”。
“更值得注意的是,检查结果报告上面仅注明该检查为产前一级检查,没有给出任何其他解释叙述”,张志青说,“医院应在检查报告单上标明该检查的各种情况,如检查结果判断的失误率,同时也应按法律规定标清检查失误之后的权责归属”。
医院:医学上没有任何错误
日前记者多次到珠海九龙医院,希望了解到相关情况。该医院行政中心郝姓主任告诉记者,“医院已在四维彩超检查报告单下注明该检查为产前一级检查,也就是说医院方在医学上不存在责任”。
代表珠海九龙医院向记者解答疑问的蔡姓男士说:“陈女士仅在怀孕23周的时候到医院检查过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到我们医院进行其他产前检查,单独一次超声产检是不能够作为单独诊断依据来认定的,所以我们在医学上没有任何错误”。而该医院院长欧阳罗芬则表示该事情已走法律程序,具体事宜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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